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马坞西寨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皮卡车租赁询价函
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马坞西寨4标,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马坞西寨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为采购人,该项目所需皮卡车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马坞西寨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皮(略),请各供应商积极参与。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S10**(**)至**高速公路马坞至西寨段是《**省省道网规划(201(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寺沟镇白土坡与现有G75兰海高速公路渭武段以枢纽立交形式相接,经**、十里镇、西寨镇,终点位于关上村,与S10**段相接。我公司承建第四标段,施工内容包(略).5段9.315Km路基工程、机电工程以及K87+600-K124+126.28(略).526Km路面工程。总造价6.0亿元,合同工(略)。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采购内容为交通车辆租赁,规格型号、工作地点、交货期:
包件 | 名称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工作地点 | 项目名称 | 交货期 | 备注 |
不分包件 | 皮卡车 | 5座 | 元/月*台 | 12个月 | **省**市**十里镇马西高速4标项目施工现场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马坞西寨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2024.05-2025.04 |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参考运转记录,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的实际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2.2.2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乙双(略),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2、甲方(略),90天内支付完剩余的40%款项。结算金额以甲乙双方签认的工作量、台班为依据计算。
3、采购编号:(略)
4、设备要求
4.1、设备出(略)。
4.2、行驶公里数小于15万公里。
4.3、必须有交强险和商业险。
4.4、驾驶员:(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 主要技术性能: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4.3具有从事汽车租赁的相关经营许可,具有可靠的供(略),信誉可靠。
4.4 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 3 年内未发生(略)。
4.5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7 投标人须为(略),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略)cn/PMS/)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马坞西寨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省*(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1 | 皮卡 | (略) | 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