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5套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项目

审批
河北-廊坊-霸州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新增5套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市煎茶铺镇大**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
建设单位 **市*(略) 法定代表人 韩春兴
联系人 韩梁 联系电话 137****4886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12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增5套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项目,总占地面积1(略)。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略)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焊接、激光切、喷涂流水线、抛丸产生的颗粒物采取5套除尘器治理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室外
有环保措施:
喷涂流水线产生的VOC采取1套二级活性炭治理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室外
固废 环保措施:
固废暂存间贮存。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厂房隔音。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5套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
承诺:**市**家具有限公司 韩春兴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市**家具有限公司, 韩春兴 承担(略)。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