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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第二食堂(院本部)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发改价格[(略)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南路奥斯汀酒店六楼,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略)。
质疑人为法(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叉口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