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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我局机关党委纪委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略)11楼 联系电话:0555-8880550
若供应商对质疑(略),可在规定时(略)。
现将质(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略),书面质疑(略):
1、质疑(略)
2、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4、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略)。
五、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