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时和年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江苏-盐城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码头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信息时间: 2024/4/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附件:
****码头工程项目验收调查报告.zip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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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